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反腐倡廉 > 内容 >

心怀鬼胎的“围猎者”

2018-12-07 23:23:18   来源:   点击:

  “本以为送钱拿工程,是花小钱赚大钱,结果不仅钱没到手,还摊上了官司,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广东省深圳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邱某日前在接受市纪委监委调查时如是说。

  据了解,去年年底,深圳市纪委在查处一宗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后,将该干部涉嫌受贿及有关人员涉嫌行贿线索一并移送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市监委挂牌成立后,该案件由市纪委监委继续办理。

  经查,2016年,深圳市某建筑公司法人代表邱某为承揽一项政府投资工程,请中间人李某、聂某“疏通关系”。李、聂二人通过在国企工作的张某找到项目建设指挥部成员贾某。在贾某“帮助”下,邱某的公司成功中标。事后,李某、聂某向邱某谎称“疏通关系”花掉人民币800万元,收到钱后却只给了张某人民币450万元。张某又谎称只收到40万,并将该40万与贾某平分。2018年3月,该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据办理此案的深圳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干部介绍,该案中间“牵线搭桥”的人各怀鬼胎、相互欺骗,甚至“层层截留”行贿所用款项。“通过此案,可以看出对掌握权力的党员干部的‘围猎’链条之长,利益瓜分之严重。”该干部说。

  深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子兴介绍,今年年初,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的“受贿行贿一起查”要求,深圳市纪委监委建立工作机制,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运用法律和政策手段,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加大对行贿打击力度,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监委成立前,纪委的工作重点在查处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监委成立后,我们在工作中更加重视对行贿人的法律追究。这些心怀鬼胎的‘围猎者’,不仅违法所得要依法被追缴,情节严重的甚至要被依法判处实刑。”深圳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案对行贿人违法所得的成功追缴,充分体现了这一变化,形成了对行贿行为的强大震慑。

责编:淼淼

本网公告 人员查询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www.lzfzgc.com   北京石景山区实兴东街11号2层2290室
举报邮箱:lzfzgc@126.com 热线电话:010-56535683
备案号:豫ICP备2022019997号